7.10 十一年級的教學目標

孩子們應該在十一年級快要結束的時候就開始:

  • 獲得情感上的客觀性,從而提高他們對於鑑賞事物、行事作風和社會交往技巧的判斷能力。
  • 讓他們的思維更具靈活性,這超越了他們在十年級的時候所運用的邏輯上的因果關係的思維過程,現在他們可以從整體的角度將各種影響因素綜合起來,並使其相互關聯。這也意味著他們能夠去設想無限的空間(或時間)以及「無法由感官感覺得到(non-sense-perceptible)」的現象。
  • 具有自發性(self-directed)的社會責任感。
  • 能夠以一種更為全面的理解方式讓其中的有關現象互相關聯,並且將這些現象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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